此案原告为何难以获得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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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凤 贾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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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北京,100038;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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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3年6月成立的黑龙江省宁安市外贸出口公司一度红火。正当其欲展鹏程之时,祸从天降:1996年4月,公司聘用了一个叫赵连海的人做业务副经理。8月28日,这位赵副经理被牡丹江市西安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西安分局)抓了。警方说:1992年赵曾诈骗大连一家公司钢材款183万元人民币。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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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 原告 出口公司 巨额财产 黑龙江省 公安分局 牡丹江市 公司价值 副经理 宁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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