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与预算法的修改
引用本文:郑薇,陈艳红.论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与预算法的修改[J].法制与社会,2007(1).
作者姓名:郑薇  陈艳红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法专业 湖北武汉430060,经济法专业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本文从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个角度来阐述预算法的修改,《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政府债券,但实践中地方政府利用其他方式规避该条规定变相发行举债,《预算法》应做出相应修改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关 键 词:分税制  准市政债券  地方举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