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行为入罪之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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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亚芳.婚内强奸行为入罪之必要性[J].工会博览,2010(2):6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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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亚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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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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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内强奸,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近年来,婚内强奸行为日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热点问题之一。有的学者认为在我国婚内不存在强奸的问题,而大部分学者则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对妻子实施的强迫性行为仍然构成犯罪。本文拟从婚内强奸行为的概念内涵,婚内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婚内强奸罪与强奸罪的区别以及婚内强奸行为入罪的必要性这四个方面入手,以期能够充分论证婚内强奸行为入罪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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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内强奸 犯罪构成 强奸罪 八罪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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