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中应重视解决合格人员的资格准入问题——关于吉林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择业的情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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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秋林.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中应重视解决合格人员的资格准入问题——关于吉林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择业的情况调查[J]. 中国司法, 2004, 0(5): 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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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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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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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吉林省2002年通过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准入问题愈发突出,成为制约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为进一步摸清全省合格人员资格准入难的现状、原因,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最近,我们以信函、电话、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就合格人员择业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当前合格人员择业难问题的主要表现 从调查情况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主要目的是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他们在择业意向首选是法院,其次是律师事务所、检察院或政府机关法律部门。但由于体制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致使他们的择业和用人部门的选用都面临着十分窘迫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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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合格人员 法律职业资格 择业观念 任职前培训制度 检察官职务终身制 |
Eligible applicants'''' qualification permission problem should be taken into serious account in the national unified judicial examina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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