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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撤销权制度中的担保行为
作者姓名:王利民  汪军  王惠玲
作者单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破产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纠正债务人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实现对普通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与调整,从而确保破产财产的最大化和保护全体债权人平等受偿的权利。破产撤销权制度从欺诈行为和偏颇性清偿行为两方面进行设计,欺诈行为包括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偏颇性清偿行为则主要有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对既存债务事后提供担保、危机期间的

关 键 词:主债务人  撤销权制度  担保行为  提供担保  财产担保  债权人平等受偿  浮动担保  担保权  债权人利益  临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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