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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引用本文:叶榕,叶曦立.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J].群众,2008(2):35-36.
作者姓名:叶榕  叶曦立
作者单位:[1]江苏教育出版社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的这句话立刻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所谓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运营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为什么要让更多群体拥有财产性收入,我们要创造哪些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些都是必须要弄清楚的问题。

关 键 词:财产性收入  群众  胡锦涛总书记  财产使用权  热点话题  社会关注  银行存款  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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