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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正加多宝最终失利"王老吉"广告语2013年12月24日,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定,王老吉公司作为"王老吉"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对"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享有合法权益,其延用该广告语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据了解,该案于2013年6月首次开庭,加多宝公司诉称,"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是加多宝的知

关 键 词:广告语  注册商标  不正当竞争  中级人民法院  文化传播  重庆市  有限公司  使用人  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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