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纠纷中销售者赔偿责任的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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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帆.论知识产权纠纷中销售者赔偿责任的免除[J].电子知识产权,2014(7):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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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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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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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均规定了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可以免除侵权商品销售者对权利人的赔偿责任,但这类法律条文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其理解不一、尺度把握不等,对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有损司法公信力。从广义体系解释的视角出发,可将三部法律的相关规定视作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法中的免赔规定,统一进行分析论述,从中提炼出法定考察要件加以分析和阐释,结合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各类零散判断要素的整合,建立一套完整、周延、适于操作的知识产权免赔综合判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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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销售者 赔偿 免除 合法来源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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