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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方法的可专利性——以美国判例发展为视角
引用本文:宋颂.论方法的可专利性——以美国判例发展为视角[J].电子知识产权,2014(6):76-82.
作者姓名:宋颂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摘    要:方法专利的判定标准是美国专利领域一直探索的重要问题。在审判过程中逐步以本森(Benson)案判决引申出"基础性原则排除"标准,以re Abele案确立起"Freeman-Walter-Abele"判定标准,以道富银行案(State St.BankTrust)确定了"实用、具体和有形的结果"判定标佳,以及比尔斯基(Bilski)案确定了"机械-转化"标准。纵观以上标准,呈现出由松转紧的趋势,体现了对信息分配正义的追求。各国专利局在审查实践中每天都会遇到方法是否属于可专利标的的重要问题。美国方法专利适格标的判定标准的发展将对我国方法专利的判定产生影响。

关 键 词:方法专利  基础性原则排除  Freeman-Walter-Abele  实用、具体和有形结果  机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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