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能动主义在全球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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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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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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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能动与中国特色司法发展道路的探索”(10BFX050)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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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审查、扩大民主与人权、保障公益诉讼、扩张性解释、以法律价值和目的拓展司法裁判渊源等,是司法能动主义全球发展的主要类型。司法能动主义的具体形态丰富而多样,既有司法审查的传统形态,也有以人权保护为重心的现代形态,或者是多元结合的形态,司法能动主义在法律方法意义上,是被广为实践的。从实践来看,公民权利意识的高涨、合理的政治制度、公众的态度、掌权者对待判决自觉接受的姿态,都可能成为司法能动主义存续的条件。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哲学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共存于一个司法体系中的,一个国家司法哲学的发展必须符合本国法治的发展规律,顺应社会总体进步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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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能动主义 司法审查 权利 司法克制主义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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