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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引用本文:韩晋丽.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J].中国检察官,2010(24):73-73.
作者姓名:韩晋丽
作者单位: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030009
摘    要:案情]个体运输户刘某与甲运输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后,以甲运输公司名义承担为某煤气化公司运输焦炭的工作(甲公司与煤气化公司之间订立有书面运输合同)。2009年1月至7月期间,刘某多次利用从某煤气化公司给某国有炼铁厂运送焦炭之机,雇佣李某、张某等14人将部分焦炭卸至事先租用的院内,并用事前准备的焦粉掺入剩余焦炭中补足份量,以假充真交付给炼铁厂。

关 键 词:盗窃罪  运输公司  行为  2009年  煤气化  口头协议  个体运输  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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