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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信用卡套现提供帮助的行为应如何评价——以张某等三人信用卡诈骗案为例
作者姓名:郑学娇
作者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们消费理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信用卡提前消费.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提供POS机等终端机具等,虚拟交易后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情况,对社会发展及金融秩序造成侵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上述行为进行的规范,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案件提供了依据.但是,在检察机关处理日常案件中,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证据为基础,结合刑法基本理论认定案件事实及定性.

关 键 词:信用卡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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