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条约作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以官方书面协定的方式明确了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平均每天一个经济大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的数目就超过2个.建国以来,我国已缔结或参加超过了1000多个各类双边和多边条约.而针对每一个双边或是多边条约,除了务约的缔约国,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国际组织都是该条约的非缔约国,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国.条约不拘束第三国,这是传统国际习惯法经典原则之一.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当代国际法的实践对这一原则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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