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7〕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07年1月至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产清查工作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公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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