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限度与政治的自然状态——试论亨利二世与托马斯·贝克特的政教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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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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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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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亨利二世与托马斯·贝克特的政教之争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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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1世纪中叶至14世纪初,政教之争在欧洲政治事务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亨利二世与托马斯·贝克特的争执及贝克特的殉道是其中最富戏剧性的一幕.政教之争并非世俗与神圣之间的矛盾,倒是意味着将所有具体问题抽象为原理间的对抗,它并不意味着俗界权贵与教界权贵的两分,而是要求各界、各地权贵普遍分裂.既在原理的旗帜下集结,又按各自的历史积怨和现实利益划分敌我,灵巧地在阵营间转变,动用制度内外的一切手腕重新分配权势.在这个意义上,亨利二世与托马斯·贝克特之间的争执,并非为后世自由宪政开启一扇门户,相反,正是由于建立起一套足够强韧的制度以容受各类争执,民族国家才超越过去诸多政制,克服政教之争等政治自然状态的反复发作,成为欧洲近代政制的首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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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教之争 政治的自然状态 亨利二世 托马斯·贝克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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