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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运单位财物的行为定性
作者姓名:李蕾
作者单位:山西省潞城市人民检察院,047500
摘    要:[案情]2011年6月30日凌晨,正在休息时间的宋某给上班的二班班长桑某打电话.告诉其自己想装车煤.桑某表示车进来了再说。宋某即安排司机张某驾驶大货车,进入单位煤场。蒋某与申某都是二班的抓斗司机,桑某安排蒋某驾驶抓斗给大货车装满煤。宋某带领着张某驾驶大货车从北门出厂,门卫范某因宋某表示这次放行可以折抵以前的一千元欠款.故未对大货车检查就予以放行。

关 键 词:行为定性  单位  财物  休息时间  货车  打电话  驾驶  煤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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