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法》第67条第3款“坦白从宽”纳入自首的理解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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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新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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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1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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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67条作了重大修正,增加了第3款,正式将"坦白从宽"纳入《刑法》的自首条文。修正后的《刑法》第67条,对于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审判机关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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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坦白从宽” 《刑法》 自首 全国人大常委会 贪污贿赂案件 刑法修正案 侦查工作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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