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2月2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海南省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13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12月至2005年1月,吴光华在任临高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的5年多里,收受下属23名干部贿赂款43.288万元;索取、收受4名企业主、包工头贿赂款98.2万元,港币2万元,收受其他人贿赂款3万元。吴光华是怎样一步步从党员领导干部堕入犯罪深渊的呢?翻开厚厚的卷宗,通过光怪陆离的表象,可以看到他收受贿赂、买官卖官的犯罪轨迹。1999年12月,吴光华从海南省商贸厅调任临高县委副书记,并参选临高县长。结果,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