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社会管理:可能与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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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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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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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体制改革”(项目编号:11&ZD028)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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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管理应该"刚柔并济",柔性社会管理是对以法律为基础的刚性社会管理的补充,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一种综合的政策框架,柔性社会管理主要包括三大特征:起点上的需求导向、过程中的非强制性服务、结果上的需求满足。推行柔性社会管理需要政府关注需求的差异性、重视弱势群体的需求、开展需求调查、推动公众参与、建立协商机制、改革基层组织、优化考核方式,更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满足群众的差异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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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柔性管理 社会管理 社会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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