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建立区镇两级优抚对象保障基金 |
| |
引用本文: | 吴越兴.嘉定建立区镇两级优抚对象保障基金[J].中国民政,1996(12). |
| |
作者姓名: | 吴越兴 |
| |
摘 要: | 上海市嘉定区在1991年乡镇普遍建立拥军优属奖励基金的基础上,于1995年建立立区镇两级拥军优属保障基金。为此,专门制定了湖军优属保障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区级保障基金的来源一是区财政拨款,二是从区级优待金统筹总额中提取20%,三是社会捐助,四是历年拥军优属奖励基金的结余款。各镇的保障基金有区农村义务兵优待会统筹额中下拨的一部分‘镇财政划拨一部分,福利企业流转税中提取的一部分和向社会筹集的一部分O保障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村优抚对象发展生产、生活困难补助、医药费的减免等,其次用于对立功军人的奖励和支持部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