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利范围之探——以《商标法》第五次修订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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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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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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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公平与效率视角下商标注册制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9YBA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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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对注册商标的权利范围从“行”与“禁”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商标的权利范围是相对的,具有模糊性、可变性、延展性及受限性的特点。在实践中,商标权利范围的大小取决于经营者对商标的使用情况以及由此形成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的大小。混淆理论及其背后蕴含的竞争政策是理论和实践中把握商标权利范围的核心理论。在商标注册制度改革中,商标权利范围的界定和把握应体现尊重使用、鼓励注册的保护政策,对不同商标视其是否注册、是否驰名以及影响力大小推行有区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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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权利范围 混淆理论 商标注册制 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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