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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私法逻辑
作者姓名:李宗录  李雨桐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技术时代著作权公有领域知识分享的促进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BFX144;
摘    要:“数据二十条”首创“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该制度的构建需从私法角度证成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正当性,为数据产权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基于产权结构多元化和民事权利确权授权理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所蕴涵的私法逻辑在于——数据产权“三权分置”从淡化所有权观念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并在数据资源持有权与数据加工使用权“二权分置”的基础上提出数据产品经营权,由此构建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框架。三重授权成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基本实现路径,而适应数据要素特征的登记新方式有利于数据产权及其交易的保护。

关 键 词:“数据二十条”  “三权分置”  数据资源持有权  数据加工使用权  数据产品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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