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数字法治政府”作为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统合概念,并非是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概念的简单相加,其具有“1+1>2”的双向重塑、互动融合与协同改造效应,是数字政府法治化与法治政府数字化的辩证统一。“数字法治政府”建设面临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双重叙事逻辑的耦合困境,具体表现在数字政府的法律因应迟滞、权力风险扩张、行政伦理消解、“技术—制度”失衡、职责体系紊乱等方面。“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难题在于如何调适数字政府/法治政府的“技术—制度—价值”张力。为此,“数字法治政府”的关键任务是切实加强信息权力结构再造的法治因应、准确把握“技术—制度”的辩证互动关系、积极防范数字技术对法治政府的侵蚀和解构、充分保障数字政府社会回应性与责任性的协调。其突破路径在于确保数字治理面向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数字权力融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效能嵌入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当前,需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的系统框架塑造和基础机制构建,包括信息平台设施、权力监督制度、数字财政体系、绩效评估机制等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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