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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党政干部--《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点提示
摘    要:<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始执行.制定这一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意识,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顺利实施.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浙江省实际.重点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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