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正当竞争的发生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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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剑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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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贵阳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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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导致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原因 第一,没有独立的公证立法.公证事业恢复二十多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至今仍然没有一部独立的公证法.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公证暂行条例>已经明显不能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甚至没有将公证人员应当遵守的执业准则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及违反后将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这就使得一些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不正当竞争难以得到有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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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竞争 公证人员 公证制度 中国 《公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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