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正当性的证明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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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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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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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宪政的成本分析与节约型社会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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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正当性的证明途径有两条:主观方面的合目的性论证和客观方面的可接受性论证.前者是观念与价值方面的证明,后者是实践行动方面的证明.宪法在心理、价值和道德上符合基本观念和信仰体系,即宪法正当性的目的性证明;宪法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受到人们的自愿尊崇和执行,即宪法正当性的可接受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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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正当性 证明途径 合目的性 可接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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