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歧视走向平等——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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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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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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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婚生子女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对其加强法律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婚姻家庭法的一个重要课题。综观世界各国亲子立法的发展史,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经历了受虐待和歧视的“无亲之子”阶段、被消极肯定的“形式平等”阶段、以至于发展到当今一些国家对子女的完全平等保护———实质平等。我国亲子立法应顺应世界先进亲子法的立法趋势,摒弃“非婚生子女”这一不平等称谓,制定统一的自然血亲子女制度,以子女认领制度作为确定无婚姻的父母与自然血亲子女身份关系的证明方法,保护子女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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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婚生子女 子女平等 认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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