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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目的微探
作者姓名:王焱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应当建立财团法人制度。财团法人的目的,不应仅限于公益。在公益财团之外,还须承认中间财团和私益财团的存在。对于公益性财团,亦应当允许其从事营利性活动。对公益性财团和非公益性财团分别设计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规制。对公益目的的界定,应采用"概括+列举"的折中模式。

关 键 词:财团法人  财团目的  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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