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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敛财贪色进牢房
作者姓名:刘仁洲  王芳
摘    要:昔日大红大紫,事业如日中天的广东省花都市原副市长何伟.2001年3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没收其退缴赃款港币110万元,人们听到这一消息.不禁震惊!堂堂一个副市长,怎么会堕落为阶下囚的呢?

关 键 词:没收  一审  赃款  有期徒刑  副市长  个人财产  广东  何伟  港币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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