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检察官与律师和谐关系的建立——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视角
作者姓名:李川国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正检察官与律师关系(以下简称"检律"关系)看似是一对矛盾,其实它们具有和谐的趋同性,而二者和谐与趋同来源于对法律的尊重。但是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检察官与律师对立、交恶的情况,导致两个队伍相互不信任,无法达到共同推动法律事业的目的。针对这一问题,笔者提出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设想,

关 键 词:刑事诉讼法  律师执业  和谐发展  审查起诉  阅卷权  会见权  检察机关  调查取证权  刑诉法  侦查权力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