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会计鉴定适用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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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晓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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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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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犯罪案件的增长,司法会计鉴定作为认定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的主要证据之一,在案件的侦破、审判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不同,所以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审计报告并不等同也不能替代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鉴定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并且,只有司法机关有权委托司法会计鉴定,不宜由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方直接委托司法会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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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会计鉴定 审计 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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