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伸手谋私利法纪要严惩近日,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投资部常务副部长兼四川银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汤寿坤因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受贿罪被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同时,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艾小明因犯公司人员受贿罪被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523490元予以追缴。对此,艾小明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依法驳回,维持原判。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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