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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信箱
摘    要:因"个人原因"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吗小保:我是某机械公司职工,2010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该公司从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3年2月初,我主动提出辞职,在办理离职申请表时,公司提出,凡主动辞职都要在离职理由栏写明"个人原因",我也未多加考虑,就同意添写了上"个人原因"字样。辞职半月后,我得知,用人单位未为劳动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下,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也应得到相当于工龄每年一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遂找到原机械公司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我是主动提出辞职,离职理由为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原因  经济补偿金  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公司职工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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