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数据科学与数据技术的人类行为所带来的道德责任问题是数据时代必须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数据的智能化、多代理、全球化等特征使得关于道德责任问题的探讨从以人为中心的路径,走向人与技术的复合体,并将道德责任与人类对技术的信任问题关联在一起,由此引发了关于道德责任主体界定的争议。基于数据科学与数据技术的分布式道德责任虽然呈现出了数据时代道德责任的新特征,但尚未能有效诠释数据科学与数据技术的全球化与网络化特征,且不能满足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的需求。因此,需要从顶层逻辑的视角,构建一种动态的、基于多元代理的结构式道德责任,并与分布式道德责任相融合,共同构筑良好的数字生态环境,助推数据潜能的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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