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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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专营销售、检查执法、燃放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我市首次限放成功的目标。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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