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应该达到使银行、企业双赢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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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冰. 债转股应该达到使银行、企业双赢的目标[J]. 理论前沿, 2001, 0(3):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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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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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医科大学社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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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总体目标,国家有计划地组建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大型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过重而陷入困境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的问题,作为国有企业扭亏的重要步骤。其最终的目标是:债转股的实施,一方面使银行的不良资产得以剥离,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信誉度,使企业减轻债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并由此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得融资支持,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使企业扭亏为盈。另一方面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对暂时持有股份的出售、转让或企业回购,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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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winning between bank and enterprise should be the goal of turning debts into sha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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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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