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议铁路旅客遭受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问题
作者姓名:窦邯卫
摘    要:目前,各级铁路运输法院审理铁路旅客遭受意外伤害赔偿案件,一直是适用1951年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旅客的保险费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在票价之内。在保险有效期间,旅客遭受外来、剧烈及明显的意外事故造成伤亡的,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及不超过保险金全数的医疗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