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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要接受稽察——《广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姓名:谢冬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为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09年岁末,我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依据《办法》,我区稽察部门将对规定内的重大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关 键 词:广西壮族自治区  项目稽察工作  重大建设项目  社会公共利益  重大项目建设  全方位监督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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