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届末忧”现象不容忽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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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法飞.村委会“届末忧”现象不容忽视[J].云南人大,2007(9):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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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法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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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丘北县锦屏镇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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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竞选村官的热闹场面如在昨天,就职演说的慷慨陈词言犹在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今年1-6月将依法进行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委会干部任期已进入倒计时。应该肯定,大多数村官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了很多好事实事,深孚众望。但是也有少数“村官”认为届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便乘机捞一把,有的村组织因此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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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委会 “村官” 干部任期 就职演说 换届选举 履行职责 人民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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