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赋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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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读一:反洗钱义务主体涵盖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将特定非金融机构列入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按照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第3、35条)解读二: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48小时金融机构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第26条)解读三:明确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引入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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