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无情 为任当自省 代表不“代表”——罢免 村官不为民——摘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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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幸福,鲍彦周,李俊卿.法律本无情 为任当自省 代表不“代表”——罢免 村官不为民——摘帽[J].中国人大,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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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幸福 鲍彦周 李俊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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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河南省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河南省新郑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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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5月17日,对河南省新郑市和庄镇小岗王村众多村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天,他们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依法罢免了王某村委会主任和镇人大代表职务,开创了新郑市村民依法罢免村官的先例。5月16日,小岗王村66名选民联名向镇人大提出了要求罢免王某镇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同时276名选民(该村有选民1056名)联名向镇党委、镇政府提出要罢免王某村委会主任职务的报告。镇党委、镇人大经与市人大常委会和民政部门请示,研究决定在小岗王村召开选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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