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西方市民社会与现代法制建设及启示
引用本文:徐忠明.西方市民社会与现代法制建设及启示[J].政法学刊,1995(3).
作者姓名:徐忠明
摘    要:1.引言: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新思路 1840年鸦片战争以还,中国固有的以农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结构,以皇权专制为核心的权力私有制度,以儒家正统思想与政治权力结合为重心的政教合一意识形态体系,以家族村落为基础的乡土社会形态,在社会内部变迁与列强外部侵略综合压力之下,逐步解体;以“救亡图存”为近因,以实现“富国强兵”为目标,走上了近代化道路。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以物质技术为中心的经济改革,如洋务运动;以制度典章为中心的政治改革,如维新改良及修律运动;以思想观念为中心的文化改革,如新文化运动,从而使晚清以来的改革逐步深入。但是,这种渐进式改革(新文化运动本身是激进主义的产物),终于因外患内忧,以及更为激烈的、连续不断的政治革命而中断,如辛亥革命、共产主义革命,以及建国以后的历次政治运动(这也是政治激进主义不断革命论的产物);时至今日,这一困挠着国人百余年的现代化进程依然没有完成。那么,在现今的条件下,中国应当如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