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及加州的反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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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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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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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联邦政府反腐倡廉的法律机构本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法典中早已有禁止贪污、贿赂的规定,政府的个别部门也曾设立过监察机构。但在联邦政府系统地建立规范公务员道德行为的制度则是从本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由于越战的失利和水门丑闻的曝光,美国民众动摇了对政府的信赖和信心,社会舆论强烈要求政府建立一套系统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法律和制度。《1978年政府道德法令》和《1978年监察长法令》即在此背景下出台。依照政府道德法令,政府设立了政府道德署;依照监察长法令,在政府行政部门中设立了监察长办公室,政府道德署政府道德署设立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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