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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岁月可回头
引用本文:胡从付.没有岁月可回头[J].青少年与法,2008(6):43-44.
作者姓名:胡从付
作者单位:新疆
摘    要:他叫毕争.1975年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的一个小山村:12年前.因故意杀人罪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天.当他从法官手中接过刑事判决书时.一下子懵了,死缓呀,差一点就掉脑袋了。顿时。毕争悔恨的泪水滚滚而出。

关 键 词:高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故意杀人罪  刑事判决书  云南省  赤峰市  内蒙古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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