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渝府发[2017]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关联、相近的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全链条"下放给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实施,增强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协同性、联动性,市政府决定下放一批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下放市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要应放尽放,严禁截留,不得出现放权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对下放事项要进一步明晰市、区县权限,同时加强对承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完善衔接措施,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各区县政府要尽快制定具体承接办法,明确承接机构,落实承接措施,确保及时有效承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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