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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四次修改与民事经济法制的发展变化
作者姓名:郭图新  李玮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湖北,武汉,430070;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4
摘    要:1982年通过的新宪法经历了四次修改,每次宪法修正案都见证了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变化。同时,也带来了民事经济法制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土地、人权和对个体、私有财产的保护以及对私营经济主体法律地位的确认等方面,引发了民事经济法制的巨大变化。

关 键 词:宪法修改  民事经济法制  民事活动
文章编号:1672-2426(2006)07-0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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