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省建设的法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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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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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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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省”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建设省级行政区范围的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与保护,实现经济和生态两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经济系统。可持续发展本身就包括要有完备的政策、法规等制度性要素。因此,为保障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有健全的生态政策法制,以防止和救助人们的越轨行为,从而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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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 1002-3909(2004)04-009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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