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浅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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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永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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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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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德国法典》847明确提出“非财产损害”可以获得金钱赔偿以来,精神损害赔偿的理念已经为大多数国家立法所接受。我国《民法通则》突破了“人格权商品化”的禁锢,规定了精神损害行为在法律上承担的民事责任。目前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数量有所增加,其原因是:一方面《民法通则》实施之后,当事人诉讼有据,法院审理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深入,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观念较过去有了质的飞跃。目前,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和司法救济仍处于探索之中,对支付“扶慰金”的标准尚无具体依据,故多用调解方式解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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