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移民局、市政府救灾办《关于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检查情况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排除险情,消除隐患,特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地质险情和危房排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排查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落实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快整治进程。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险情,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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