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性病罪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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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泖 苗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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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远天律师事务所(柳泖),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苗有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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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上的传播性病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浮嫖娼的决定》(以厂简称《决定》)第5条第1款创设的罪名。创设该罪名的现实根据是80年代中期起性病在我国社会迅速蔓延的严峻态势。从世界情况看,性病在许多国家早已成为困扰政府和社会的一大顽症,因此在国外弄事立法上,已不乏对性病患者的行为实施弄法控制的条款。值此我国刑法典修改之际,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关于传播性病罪的立法做些比较,或许对我国新刑法典中该条款的制定具有参与意义。本文拟就以下几点展开比较:一性病犯罪的界定性病是个外延颇广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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